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被告爲精神病患者起訴狀

法律 閱讀(6.1K)
被告爲精神病患者起訴狀

人民法院、公安機關以及人民檢察院依照相應的法定程序在當事人以及其他與該訴訟行爲有關的參與人共同見證的情況的,就當事人相關的訴訟請求進行審理的程序就叫做刑事訴訟。根據訴訟的內容和形式不同,訴訟活動可以具體分爲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三部分。刑事訴訟是實現國家刑罰權的活動。刑事訴訟的中心內容是解決被追訴者的刑事責任問題。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精神病患者能起訴離婚

能。但精神病人要作爲原告起訴離婚,應先認定其民事行爲能力,再根據情況確定是否需要變更監護關係以及代理人。
法院可以依據《民法通則》第十七條第二款及第三款的規定來確定精神病人的監護人,代理精神病人進行訴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八條規定:“無民事行爲能力人的配偶有虐待、遺棄等嚴重損害無民事行爲能力一方的人身權利或者財產權益行爲,其他有監護資格的人可以依照特別程序要求變更監護關係;變更後的監護人代理無民事行爲能力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從上述解釋中可以看出,無民事行爲能力一方提出離婚訴訟,在程序上,首先要進行監護關係的變更,即由配偶作爲監護人依法變更爲由其他具有監護資格的人進行監護,由變更後的監護人代理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提出離婚之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