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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承兌匯票電票到期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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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承兌匯票電票到期託收
銀行承兌匯票託收準備

銀行承兌匯票管理人員將到期日前十日的庫存銀行承兌匯票出庫(如遇節假日再提前七至十日),與銀行承兌匯票託收人員辦理交接。


銀行承兌匯票託收人員在票據背面背書欄(或粘單)作委託收款背書,加蓋結算專用章和授權經辦人員名章,註明“委託收款”字樣及委託收款銀行全稱、背書日期。


銀行承兌匯票託收經辦人員對已完成背書的銀行承兌匯票進行正反面複印(包括附帶的證明),實物銀行承兌匯票作委託收款憑證的附件。所有託收復印件按發出託收日期順序排列並由專人妥善保管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