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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對尋釁滋事當場拘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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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對尋釁滋事當場拘留嗎

刑事犯罪是各種社會矛盾和社會消極因素的綜合反映,並且這種反映表現的領域和強度,與一個國家社會變革的深度和廣度密切相關。法律明文規定爲犯罪行爲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爲犯罪行爲的,不得定罪處刑。現代犯罪的類型有很多種,刑法中對於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類型都進行了相應的分類,刑事犯罪的種類很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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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釁滋事與結夥鬥毆派出所怎樣定性


打架鬥毆應當依據具體情節區分是治安案件還是刑事案件,然後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或者刑法定罪處罰。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我們可以得知尋釁滋事與結夥鬥毆派出所有以下定性: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週歲的人或者60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根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聚衆鬥毆罪】聚衆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衆鬥毆的;  

(二)聚衆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衆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四)持械聚衆鬥毆的。  

聚衆鬥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