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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醉駕扣分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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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醉駕扣分標準是什麼?

人們喝酒後開車,反應速度會變慢,一旦遇到行人過馬路,可能反應不及發生事故。在每年發生的大量交通事故中,酒後駕車因素佔的比例很高。交警在路上查交通違章的時候,會重點關注車主酒駕的行爲。那麼,酒駕醉駕扣分標準是什麼?下面我們看看本站小編是怎麼說的。

一、酒駕醉駕扣分標準是什麼?

1、飲酒駕駛:

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並暫扣駕照6個月;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並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2、醉酒駕駛:

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

二、酒駕和醉駕的區別是什麼?

我國的相關法律將酒後駕車分爲飲酒駕車和醉酒駕車。飲酒駕車和醉酒駕車是根據駕駛人員血液、呼氣中的酒精含量值來界定的。所謂飲酒駕車,指駕駛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爲。所謂醉酒駕車,指駕駛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爲。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綜上所述,車主只要是經過認定,構成酒駕,就屬於違法行爲。根據最新交規,酒駕醉駕扣分標準是十二分,並且如果是醉駕,車主的駕駛證會被吊銷五年,等到處罰期過後才能重新考取駕駛證。另外,除了被扣分外,車主還面臨拘留、罰款等處罰。因爲喝酒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處罰措施會更嚴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