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車輛交通>醉駕>

朋友醉駕做僞證

醉駕 閱讀(5.27K)
朋友醉駕做僞證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爲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交通事故責任主要分爲五大類,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直接關係到相關的賠償內容,所以我們應該重視交通事故責任。但是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應該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期限內,按照規定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原則進行認定。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2017年規定爲醉駕人做僞證怎麼處罰啊?

您好!針對您關於“爲醉駕人做僞證怎麼處罰”的問題回答如下:情節嚴重的,足夠影響定罪的,會構成刑法上的僞證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刑法》第三百零五條規定,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鑑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係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鑑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僞證罪的主體要件

  僞證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只能是在刑事訴訟中的證人、鑑定人、記錄人和翻譯人。

  (二)僞證罪的客體要件

  僞證罪妨礙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這是指司法機關的刑事訴訟活動。司法機關的民事訴訟活動、行政訴訟活動不能成爲僞證罪的客體要件。

  因爲刑事訴訟與民事、行政訴訟性質不同,同是僞證行爲妨礙訴訟所造成的社會危害性大小也有不同,以僞證方式妨礙民事訴訟或行政訴訟活動的,不能直接以僞證罪論處。僞證罪侵犯的對象,可以是有罪的人,也可以是被懷疑有罪而實際上是無罪的人。

  (三)僞證罪的主觀要件

  僞證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自直接故意,即行爲人明知其虛假陳述是與案件有重要關係的情節,但爲了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而爲之。如果行爲人不是出於陷害他人的意圖或者隱匿罪證,就不能以僞證罪論處。

  (四)僞證罪的客觀要件

  僞證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在刑事偵查、起訴、審判中,對與案件有重要關係的情節,作虛假的證明、鑑定、記錄、翻譯的行爲,或者隱匿罪證的行爲。

  所謂作虛假的證明、鑑定、記錄、翻譯,指證人作了虛假的證明,鑑定人作了不符合事實真相的鑑定,記錄人作了不真實的記錄,翻譯人作了歪曲原意的翻譯。所謂隱匿罪證,指掩蓋歪曲事實真相、毀滅證據,將應該提供的證據予以隱匿。

  所謂與案件有重要關表的情節,主要是指對案件是杏構成犯罪、犯罪的性質或者對罪行輕重有重大影響的情節。如果僞證的事實無關緊要、對案件的處理影響不大,不能以僞證罪淪處。至於僞證行爲是否造成了錯判,不影響定罪,可作爲量刑的情節予以考慮。

  行爲人僞造、變造、毀滅憑證、隱瞞事實真相的行爲,不是發生在司法機關的刑事訴訟活動中,而是在一般責任事故調查處理中,或是在審計、監察等行政活動中發生的,不能以僞證罪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