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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強險醉駕賠償嗎 | 相關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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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強險醉駕賠償嗎,相關規定是什麼?

一、交強險醉駕賠償嗎,相關規定是什麼?

交強險對於醉駕的情況只墊付搶救費用,不進行賠償。如果是酒駕而非醉駕發生交通事故的,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應該賠償;如果是醉駕的,保險公司只墊付搶救費用。而且在墊付 後可以向致害人追償。具體內容在正文中會展開說明。

二、相關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第三人人身損害,當事人請求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其中,第二款:醉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後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保險公司在賠償範圍內向侵權人主張追償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追償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保險公司實際賠償之日起計算。

《交強險條例》第21條第二款規定“……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該條規定交強險免責事由僅包含“受害人故意”一項,未包括醉酒肇事。

《交強險條例》第22條規定,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保險公司在交強險限額內墊付搶救費用,並有權追償。同時還規定,醉酒駕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實務中,保險公司往往混淆了墊付與賠付的概念。第22條明確保險公司對財產損失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對人身傷亡事故,只賦予保險公司追償權而非免責權,並未規定醉酒駕駛情況發生死亡傷殘事故保險公司可以免賠。

酒後駕駛分爲醉駕和酒駕兩種情況,酒駕屬於違法行爲,如果由於酒駕發生交通事故的,保險公司會正常進行理賠;但是醉駕屬於犯罪行爲,保險公司對於醉駕造成交通事故的行爲是不會進行理賠的,但是會墊付傷者的搶救費用,之後還是需要肇事方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