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騎電動車撞人怎麼賠纔算合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1)受傷未致殘的
如果因交通事故受傷但還未達到致殘的程度,那麼傷者可以索賠的項目有7項:
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以及必要的營養費。
(2)因傷致殘的
因交通事故致殘,除第一條的各項費用外,還可以索要以下賠償項目(6項):
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等。
(3)死亡的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以下6項費用: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
以上三種情況,都可以要求精神損害撫慰金。
二、人被撞了具體賠償標準
發生交通事故可以要求賠償: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住宿費和財產直接損失。
賠償的具體標準如下:
1、醫療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護支付。
結案後確需繼續治療的,按照治療必需的費用給付。
2、誤工費: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交通事故發生地國營同行業的平均收入計算。
3、住院伙食補助費:按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4、護理費:傷者住院期間,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
無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
現實中,會依據導致的不同情況依法賠償,具體包括一般傷害、傷殘以及死亡。不同的傷害情況下,進行賠償的標準也是不一樣的。另外,因交通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等等,應當修復,不能修復的,折價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