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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欠工資滯納金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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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拖欠工資滯納金怎麼算?

公司拖欠工資滯納金怎麼算?

拖欠工資不計算滯納金,但勞動行政部門可以在用人單位已經被責令返還工資後逾期仍然不支付的情形下,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工資額25%的經濟補償。即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法律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二、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如何解決?

1、最簡單的方法是電話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2、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透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4、如果勞動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還可以在15天內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直接透過法院判決執行。

5、按上述途徑索取工資的同時,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要求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員工加付賠償金。

公司拖欠工資沒有滯納金,解決拖欠工資最好的辦法就是跟單位協商,要求單位足額支付員工的工資,如果協商不成,員工可以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也可以去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若還是無法解決矛盾,還可以去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