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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傷不墊付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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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傷不墊付怎麼辦?

一、交通事故人傷不墊付怎麼辦?

交通事故人傷不墊付可以透過協商或訴訟的方式要求對方賠償。前期治療結束後,在賠付對方索賠費用前一定要記得讓寫下後續費用已經清償,如對方涉及傷殘鑑定的,那也要把後續的內容規定下來,比如之負責傷殘鑑定後的法定費用,其他一切費用已經清償。

交通事故中醫療費的範圍,是指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由於造成一定的人身傷害,爲恢復健康而需要就醫診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醫療費主要包括掛號費、檢查費、化驗費、手術費、治療費、住院費和藥費等。醫療費可以爲住院醫療費,也可以爲門診醫療費,但支出的目的在於治療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傷殘人員以及搶救傷重死亡人員。

保險公司報銷的醫療費主要是醫院開具的治療費用,建議儘可能在繳費時收集醫院開具的證明。如果擅自住院或者是購買治療無關的藥物是不包括在賠償責任範圍內的。法條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9條規定,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

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鑑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併予以賠償。

二、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之後賠償規定是什麼?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在我們現實生活當中一旦發生了交通事故,那麼後續賠償方面的問題雙方當事人是需要協商來進行確定的,當然了,如果說對方的態度比較惡劣,一開始也沒存在着墊付醫療費等相關的情況,後期不予賠償的話,就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來起訴,但是需要提交民事起訴狀和證據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