畫冊知識產權、使用版權及註冊申明協議書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方(乙方):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設計出公司LOGO後甲方應儘快安排新設計LOGO的商標註冊事宜(爲期1個月)。
甲方如在商標註冊過程中碰到被商標局駁回而不能註冊的情況,乙方負責爲甲方無條件重新設計滿意的LOGO方案。
若乙方爲甲方設計的LOGO在作商標註冊後,如在使用過程中碰到被其他公司狀告侵權的情況而導致不能使用時,乙方負責爲甲方無條件重新設計滿意的LOGO方案,但不承擔任何因侵權而導致的法律責任。
甲方採用的LOGO,乙方擁有完全知識產權,甲方擁有完全的適用版權,但乙方不得再對此方案有任何知識產權上的要求。
若因LOGO未註冊成功所造成的諸如畫冊、VI手冊及VI前期應用等損失,皆由甲方負責,同時甲方依正式合同支付乙方所有費用。
此協議一式兩份,簽字後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在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以雙方最後簽字日期爲生效日;
本協議的解析生效和履行受中國法律法規管轄。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簽名: 代表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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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