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法律站>债权债务>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利率百分之36

民间借贷 阅读(1.63W)
民间借贷利率百分之36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你好,民间借贷百分之四利息,算高息吗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根据最高法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里需要注意几点,一是年利率最高保护到24%,超过24%到36%之间的部分,双方自愿作出约定的,具有法律效力,但超出36%的部分则无效。二是,对于借款人已经支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你们之间约定的百分之四利息不知是月利还是年利,你自己算一下,如果超过年利率36%就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