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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人的权利有哪些?

刑事诉讼 阅读(2.82W)

刑事辩护人的权利有哪些?

在刑事案件当中,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属往往都会委托他人来进行辩护,而一般刑事辩护人都是指专业的律师。那么,你知道这些刑事辩护人都有哪些权利吗?本站小编整理了有关文章,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

1.辩护人的权利主要有:

①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权利。

②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权和会见通信权。刑诉法第36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③调查取证权。这是辩护律师的权利,其他辩护人没有这项权利。

刑诉法第37条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④审查起诉阶段提出辩护意见权。

⑤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权。

⑥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权利。

⑦对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

⑧代理申诉权。

⑨依法独立进行辩护权和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⑩拒绝辩护权。辩护律师发现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隐瞒事实的,有权拒绝辩护。

2、特别关注:辩护律师与其他辩护人的诉讼权利不完全相同,辩护人在不同的诉讼阶段诉讼权利也不相同,注意区别。

以上便是刑事辩护人在案件当中主要的权利,具体包括了十项,有代理申诉权、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权利等等权利。希望本站小编带来的文章,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向我们本站网站的专业律师寻求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