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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律师解析:1.报案。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48小时内报案。
2.查勘定损。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受损标的在外地的检验,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4.理算复核。
5.审批。
6.赔付结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