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顾问>法律>

陕西省 | 婚假

法律 阅读(1.79W)
陕西省 婚假
陕西婚假规定
陕西: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男二十五周岁以上、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二十四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二十天;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