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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离休人员丧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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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离休人员丧葬费
离休人员丧葬费标准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


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