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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离婚要哪些手续?

办案流程律师解答 阅读(1.31W)
上诉离婚要哪些手续?
律师解析: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已经有一审判决的,当事人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适用法律不正确的,可以向作出生效判决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所需要的材料为一审的全部证据材料以及一审的判决文书庭审笔录等相关材料。当事人上诉应该书写上诉状,并通过原审法院杀向上一级法院递交相关材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