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法律站>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代位继承需要的条件有什么

债务债权 阅读(1.06W)

一、代位继承需要的条件有什么

代位继承需要的条件有什么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4、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

6、代位继承人无论人数多少,原则上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

二、代位继承权的范围是什么

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

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血亲继承人,配偶一方先亡不发生其子女代位继承的问题,这是各国继承法律的一致原则。至于哪些血亲继承人能够作为被代位人,我国做了相关的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其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将被代位人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

继承遗产时,如果符合代位求偿条件,可以按照代位求偿的内容执行,如果不符合,死者的遗产必须按照继承顺序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