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法律站>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一般借款合同是否可以主张违约金?

债务债权 阅读(5.74K)

一、一般借款合同是否可以主张违约金?

一般借款合同是否可以主张违约金?

可以的。

1.依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借款合同违约的,借款人支付违约金已经能够补偿逾期还款而产生的损失,出借人就不能再主张利息。

2.可以要求主张违约金,但是不可以违反国家的法定比例。

二、借款合同的违约金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可以约定具体的数额,也可以按照银行利率计算的。

1.按照当事人约定的数额和计算方法计算。但是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延迟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2.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不得超过年利率24%。

3.没有约定或者超过约定自愿支付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不得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的部分除外。

三、借贷合同违约损失是什么?

违约损失可能是经济损失等。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借款合同违约可能会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所以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借款,贷款方是有权收回部分或者全部的贷款的。对于已经使用的部分,按照银行的利率进行罚息的加收。如果情节比较严重,银行还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