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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职业病鉴定费用怎么判

行政处罚律师解答 阅读(1.55W)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只要符合法律的内容,第二次鉴定的费用依然是用人单位出的。
【法律依据】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卫生行政部门的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二次职业病鉴定费用怎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