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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儿童追诉时效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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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拐卖儿童追诉时效是多久?

拐卖儿童追诉时效是多久

拐卖儿童追诉时效是十年到二十年,追诉时效需要根据拐卖儿童罪的犯罪情节和可能被判处的刑罚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拐卖儿童罪的审查起诉主体是哪个部门?

拐卖儿童罪的审查起诉主体是检察院,在我国,检察院对公诉案件的审查起诉内容包括: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三、拐卖儿童罪的定罪证据需要符合哪些要求?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四、拐卖儿童罪的量刑原则有哪些?

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

2、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4、量刑要客观、全面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确保《刑法》任务的实现;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近或相似的案件,所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均衡。

综上所述,在拐卖儿童案件中,犯罪情节不同,对犯罪嫌疑人的追诉时效也不能一概而论。事实上,情节特别恶劣的拐卖儿童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有可能被判处死刑,20年之后检察院认为必须追诉的,经最高检核准,依然可以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