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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保险合同有什么免责的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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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强险保险合同有什么免责的事由?

交强险保险合同有什么免责的事由?

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二、交强险赔偿的限额是多少?

被保险人有责任时: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被保险人无责任时:

(一)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

(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三)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三、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一)交强险的保险单;

(二)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三)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五)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六)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七)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综合上面所说的,交强制就是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保险,对于此保险保险公司也是会存在免责的情形,一般只要是属于被保险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或者是被保险人的车辆造成的所有财产损失等相关的情形都是可以不负责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