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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病假期结束再请病假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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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病假期结束再请病假怎么算?

一、工伤病假期结束再请病假怎么算?

工伤病假期结束再请病假可以按照医疗期来确定。工伤后,有一个法定的工伤医疗期,这个期限是法律赋予受伤职工带薪休养的权利,单位不能剥夺。不是说鉴定完毕医疗期就结束了,一般来说,医疗期首先以医生的诊断证明为依据,按照他的工龄来算最长期限,他工龄十年了,理论上应享有三个月到半年的医疗期。在这个期间,如果仍未恢复,可以向社保申请,延长医疗期,延长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伤残等级7—10级,属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除非工伤职工合同到期或者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或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情形外,公司不能与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其医疗期之内,没有痊愈的,用人单位亦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医疗期满后,如不能胜任岗位,可安排其他岗位,仍不能胜任的,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除要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和一次性就业补助外,按正常的解除补偿金给付就行。

二、工伤假的工资如何发放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一般来说,应该是按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发放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

3、但在实际中,很多单位是按照底薪,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等发放,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至于病假工资,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在当代的社会,因为工作原因发生一些伤害,并且经过了工伤的认定,确实是属于工伤,此时是有一定的休息时间,在医疗期间届满之后,身体方面如果是存在着问题,那么仍然是可以请病假的,这个时候也需要严格的按照我们国家法律规定的医疗期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