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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无能力履行离婚协议该会如何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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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无能力履行离婚协议该会如何样处理
律师解析:如果一方离婚后的确没有经济能力履行离婚协议,可以和对方先自行协议变更离婚协议内容,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法院判决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不过,如果经法院查明无履行能力的话,如法院只能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再恢复执行。
离婚协议自正式离婚后开始生效,双方都要受到协议的约束,双方应该严格按照协议履行自己的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