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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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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协议无效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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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反悔,那么婚前财产协议无效了吗?

针对“婚后反悔,那么婚前财产协议无效了吗?”这一问题,应避免以下三点误区;
 误区
一:婚前财产协议必须是书面形式,如果是口头协议则无效
  一般来说,夫妻双方进行婚前财产协议都是采用书面形式,这样后期也便于对照和举证,但这样并非意味着口头协议就无效,只要满足以下两种情况,口头进行的婚前财产协议也成立:
  
1、夫妻双方对口头协议的效力均无异议
  
2、能证明双方有口头形式的协议且一直履行
  误区
二:婚前财产协议必须公证,否则没有效力
  很多人认为婚前财产协议和婚前财产公证是一回事,其实并非如此。婚前财产协议只要夫妻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即可,但婚前财产公证则必须由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婚前财产协议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即使不经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当然,对婚前财产协议做公证更为保险,尤其在是一方丢失协议的情况下,公证机关保留的协议将具有重要的证据作用。
  误区
三:财产协议只能在婚前签订,婚后再签就没有用了
  夫妻双方结婚后仍然可以签署婚内财产协议,而其与婚前财产协议一样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