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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效期多久?

合同纠纷律师解答 阅读(2.47W)
合同有效期多久?
律师解析:合同有效期可以结合以下情形确定:
1、合同中明确约定有效期的,约定的期限届满合同失效,对双方都不再产生法律约束力。
就像当初双方签署合同使合同生效一样,双方同样可以通过一定的行为使合同失效,这个法律行为就是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失效时间。
2、合同中虽然没有明确约定有效期,但是基于法律规定某些合同有最长期限,这类合同不能超过该期限,最长期限届满时,合同失去法律效力
这种情况比较少见,常见的是租赁合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不能超过20年,否则超出部分无效,此时的20年就是租赁合同的有效期;
3、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有效期的,属于不定期合同或无限期合同。
被定性为不定期合同的,双方都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被定性为无限期合同的,合同效力将一直延续,对双方一直具有法律约束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第四百八十八条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第六百零一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第六百零二条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