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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施工合同转包无效

建设施工合同转包无效

转包和分包是工程建设中的常见现象,这样可以加快工程的完成速度,但是如果接受转包和分包的公司并不能及时完成,就会因此产生转包分包纠纷。所以,在转包和分包的时候要咨询检查公司的资质。分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的行为,该总承包人并不退出承包关系,其与第三人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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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建设施工合同无效怎么处理?

《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特殊性,合同履行的过程,就是将劳动和建筑材料物化在建筑产品中的过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已经履行的内容原则上不能返还使合同恢复到签约前的状态,而采取折价补偿的方式是施工合同无效怎么处理的最妥当的处理办法了。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2条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的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确立了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价款的折价补偿原则。这与《民法通则》、《合同法》的规定并不矛盾,而是在处理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具体体现了《合同法》第58条规定的无效处理原则。值得注意的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2条规定适用无效合同仅指合同标的物合格的建设工程,而不包括建设工程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合格指的是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或者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但是经承包人修复后再验收合格。因此,只要建设工程经过验收合格,即使确认合同无效,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在司法实践中,遇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一方当事人要求按照工程定额为标准,计算工程款。一般来说,签订合同中的工程款约定的较低,而按照工程定额计算就比较高。按照上述司法解释的精神,不能按照工程定额计算,只能按照合同约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