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超生户起诉计生委
不符合
国家和湖北省计生政策
生育子女,孩子父母需接受相关
行政处罚。 如果当事人对于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到法院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
条例》规定: 第四十六条当事人对依照本条例作出的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处理决定、计划生育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以及认为行政机关在实施计划生育管理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拒不履行义务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