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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女职工产假工资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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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女职工产假工资最新规定
女职工产假如何规定

对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安排生育的女职工,其产假按下列情况分别确定


1、正常分娩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要求安排适当天数休息的,休息天数计算在九十天产假之内。


2、提前分娩或超期分娩的,均按九十天计算,难产或双生以上的,增加产假十五天。


3、妊娠三个月内自然(人工)流产的,给予产假二十至三十天;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人工引产的,给予产假五十天。七个月以上早产的按正常产假处理。


4、上述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


从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可以知道,要是在女职工怀孕期,允许女职工向单位请产假,而对于产假的期限,法律中也有相应的要求,一般是不能低于98天的。而说到女职工怀孕期的保护问题上,一般就是单位不能安排过重的工作给怀孕女职工,同时也不能要求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上夜班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