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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醫療事故如何處理最有效

出了醫療事故如何處理最有效

如今,醫療事故已成為我國難以迴避的問題,對此患者若想要獲得賠償則需要確認醫院對醫療事故所造成的責任程度。根據《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的規定,醫療事故的責任程度劃分主要是分為四種責任程度,分別是完全責任和主要責任,亦或是次要和輕微責任等。需要經過鑑定之後,才能確認應該對醫療事故負什麼責任。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醫療事故怎麼解決

當發生醫療事故時,無論對於醫療機構還是對於患者,應當採取什麼樣的方法來使問題得以解決,按照現行法律規定,醫療事故的處理一般可以通過三種途徑:


1、醫患雙方協商解決:只要不違反法律規定,醫患雙方共同協商達成的解決方案是受到法律保護的,當然,不具有強制執行力,只具有合同上的法律效力


2、由衛生行政部門主持進行調解:衛生行政部門在糾紛解決中,不做獨立的意思表示,只起到促成當事人形成一致表示的目的。調解協議和協商協議一樣,具有合同效力。


3、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法院所做出的判決和調解,都屬於國家公權力對民事活動的干預,具有強制性、終局性和權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