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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無證行醫怎麼處罰

個人無證行醫怎麼處罰
個人無證行醫屬於非法行醫罪所規定的情形,非法行醫是指不合法地從事醫療活動,其中一種就是未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證而獨立從事醫療活動,其主要從民事賠償以及刑事追溯上進行懲處,以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具體表現如下:
(一)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根據《侵權責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五十八條規定患者有損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範的規定,即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條 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範的規定;
(二)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
(三)遺失、偽造、篡改或者違法銷燬病歷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