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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醫罪怎麼立案 | 立案標準是什麼

一、非法行醫罪怎麼立案,立案標準是什麼

非法行醫罪怎麼立案 立案標準是什麼

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造成就診人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或者中度以上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或者死亡的;

(二)造成甲類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有傳播、流行危險的;

(三)使用假藥、劣藥或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衛生材料、醫療器械,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

(四)非法行醫被衛生行政部門行政處罰兩次以後,再次非法行醫的;

(五)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本條規定的“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

(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醫師資格從事醫療活動的;

(二)個人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開辦醫療機構的;

(三)被依法吊銷醫師執業證書期間從事醫療活動的;

(四)未取得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從事鄉村醫療活動的;

(五)家庭接生員實施家庭接生以外的醫療活動的。

注:“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中度以上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參照衛生部《醫療事故分級標準(試行)》認定。

二、非法行醫罪如何量刑

非法行醫罪刑罰分為三個量刑幅度:

1、“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單處罰金”;

2、“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標準,不應以醫療事故的標準為依據,應理解為符合人體重傷鑑定標準的重傷。

3、“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非法行醫罪怎麼立案,在未取得醫師執業資格的同時,還需要造成患者相應的人身損害,那麼才會構成非法行醫罪,具體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是怎樣的,本站小編已經在上文中進行了闡述,希望可以為您提供一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