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以及不同地區的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智慧財產權案件及其他各類案件的職權範圍和具體分工。管轄可以按照不同標準作多種分類,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具體案件的訴訟管轄,並不能只根據級別管轄或地域管轄加以判斷,而應將相關規則相結合,綜合判斷。地域管轄、專屬管轄、協議管轄均不得違反級別管轄的規定。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醫療糾紛申訴書具體都要寫哪些內容
申訴人:(姓名、性別、年齡、家庭住址、電話、郵編)被訴人:(單位名稱)
請求事項:(具體寫明申請仲裁的要求和事項)……。
事實和理由:(具體寫明爭議發生的事實經過,有關證據和證人的姓名、住址,請求事項的理由和法律依據等內容)……。
此致
××法院
申訴人(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按照你的實際情況,填充你的醫療糾紛申訴書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