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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繳存與退休金有關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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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繳存與退休金有關係嗎?

一、養老保險繳存與退休金有關係嗎?

有關係的,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養老保險實際就是單位和個人繳費的總額。

企業單位所在員工,繳納養老保險總的比例大約是28%。這28%當中,企業需要承擔20%的繳費比例,個人需要承擔8%的繳費比例。企業的這20%的繳費比例,是進入到統籌賬戶當中,個人承擔的8%的繳費比例進入到個人賬戶養老金,當中去個人賬戶養老金。

實際統籌賬戶和個人賬戶就是將來領到的退休金。這就是單位退休和個人購買養老保險領取退休金差異的原因。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一條: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二、領取養老保險的條件有哪些?

職工到達法定離退休年齡,凡個人繳費累計滿15年,或本辦法實施前參加工作連續工齡(包括繳費年限)滿10年的人員,均可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按月領取養老金。

繼承養老保險金可以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投保人在交費期間身亡的。投保人個人交納全部保險費退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另一種是投保人在領取養老保險期間身亡的。我們知道,投保人領取養老保險,期限為10年。領取養老保險不足10年身亡者,其個人養老保險賬戶儲存額中個人交費額的餘額,可以一次性退給其法定繼承人;無繼承人或無指定受益人者,按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機構的有關規定支付其喪葬費用。因此子女有權利繼承領取其父母的養老保險。這裡的養老保險是作為父母的遺產由其子女繼承的。

綜上所述,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