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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限屆滿日期是指什麼

審限屆滿日期就是案件審理終結的最後時間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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