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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狀該怎麼寫

行政訴訟律師解答 閱讀(1.52W)
行政訴訟狀該怎麼寫
律師解析:行政訴訟狀應該這樣寫:
1、當事人應當寫清楚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住址等基本資訊;
2、當事人應當寫明被告的名稱、住址等基本資訊;
3、當事人還需要寫明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
4、當事人應簽名或者蓋章,並寫上具體日期。法律依據:《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九條提起訴訟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四)屬於人民法院受案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第五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出具註明日期的書面憑證,並告知對方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