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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稅滯納金是如何算的

行政訴訟律師解答 閱讀(2.64W)
地稅滯納金是如何算的
律師解析:稅費逾期未交的,從滯納稅款之日起,即從規定繳納稅款的次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法律依據】
稅收徵收管理法》第32條,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