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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年檢需準備哪些材料呢

行政訴訟律師解答 閱讀(2.18W)

1、填寫《機動車查驗記錄表》,私車除車主簽字外還須附車主身份證影印件,公車的須附企業程式碼證書影印件及填寫《授權委託書》並加蓋公章
2、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拓印紙貼上在《機動車查驗記錄表》相應位置上
3、行駛證(正副頁)
4、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單(副本)
5、自修車輛或修理廠承修的車輛需在查驗表上蓋章(新車第一、二次參加年檢時可免)
6、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7、輕型汽油車的需提供採用穩態工況法檢測的尾氣檢測合格報告單
8、委託本地核發合格標誌的需提供《委託核發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通知書》和回執
9、代理的,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證明及影印件和機動車所有人的書面委託。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從註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複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六)超過報廢年限的車輛不可以再過戶(買賣),但可以繼續使用;買賣的話可以先到車管所辦理該車的報廢單(登出該車的檔案),然後買賣。

車輛年檢需準備哪些材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