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行政解答>行政訴訟律師解答>

法院罰金如何交

行政訴訟律師解答 閱讀(1.33W)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有關規定,法院的罰金繳納有五種方式進行繳納,分別是:
1、罰金數額不多或者雖然多,但繳納並不困難的,按期限一次性繳納;
2、罰金較多,犯罪人沒有能力的,可以分期繳納;
3、犯罪人有能力卻拒不繳納的,法院應當強制繳納;
4、不能全部繳納的,法院應當隨時繳納;
5、對於有困難或是不可抗力的,應當減免罰金繳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五十三條,罰金的繳納,罰金在判決指定的期限內一次或者分期繳納。期滿不繳納的,強制繳納。對於不能全部繳納罰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時候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以執行的財產,應當隨時追繳。由於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等原因繳納確實有困難的,經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繳納、酌情減少或者免除。

法院罰金如何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