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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怎樣申請抗訴

行政訴訟律師解答 閱讀(2.45W)
行政訴訟怎樣申請抗訴
律師解析:行政訴訟應這樣申請抗訴:
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或者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法規確有錯誤等法定情形的,或者發現調解書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提出抗訴。法律依據:《行政訴訟法》第九十三條
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有本法第九十一條
規定情形之一,或者發現調解書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提出抗訴。
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同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有本法第九十一條
規定情形之一,或者發現調解書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檢察建議,並報上級人民檢察院備案;
也可以提請上級人民檢察院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
各級人民檢察院對審判監督程式以外的其他審判程式中審判人員的違法行為,有權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檢察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