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行政>行政許可>

檢察院接到案件後一般多久時間提起公訴

行政許可 閱讀(7.9K)

一般刑事案件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檢察院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是否提起公訴的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172條,人民檢察院對於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後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檢察院接到案件後一般多久時間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