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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殘疾人證到哪裡辦

行政許可 閱讀(1.9W)

辦理殘疾人證應當向戶口所在地縣級殘聯提出辦證申請。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
第一次申辦殘疾人證的申請人(或法定監護人)和第一代殘疾人證換領第二代殘疾人證的申請人(或法定監護人),均需持申請人身份證、戶口本和二寸免冠照片六張。
縣級殘聯接到辦證申請人提交的相關手續後,由辦證人員對申請人、照片、身份證、戶口本塊進行核對(通過資料庫管理軟體提取公安部居民身份證資訊)。
將申請表中相關資訊錄入殘疾人人口基礎資料庫,對於填寫虛假資訊者不予受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辦法》第十七條 辦理殘疾人證不收取工本費。指定機構評定殘疾類別、等級的費用以及照片等費用,原則上由申請人個人自理;有條件的地方可由當地財政予以補貼,對特殊困難的申請人應協調有關部門予以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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