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條件包括什麼?
依法從輕或減輕行政處罰的適用情形是當事人是受到別人的脅迫才實施了違法行為,違法行為人有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造成的危害後果,在實施了違法行為以後,有立功表現或者配合行政機關的調查工作的,如果違法行為輕微並且及時糾正的話,也可以不予行政處罰。
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
(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後果的;
(二)受他人脅迫有違法行為的;
(三)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
(四)其他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
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不予行政處罰。
二、行政處罰的種類有哪些?
行政處罰的種類:
(一)警告;
(二)罰款;
(三)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四)責令停產停業;
(五)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三、行政處罰的流程是什麼?
1、立案:對初步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環境違法行為,
2、調查取證,
3、調查報告,
3、審查、決定:法制機構依法審查、核實並提出處理建議報本部門負責人決定,
5、 事先告知,
6、行政處罰決定書
7、執行。
四、行政處罰的特徵有哪些?
(一)行政處罰的主體是行政主體,行政主體實施行政處罰必須依據法定許可權;
(二)行政處罰是針對有違反行政法律規範行為的行政相對人的制裁;
(三)行政處罰的目的既是為了有效實施行政管理,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同時也是對違法者予以懲戒,使其以後不再犯;
(四)行政處罰是對於違反行政法律規範尚未構成犯罪的行政相對人的制裁,違法行為構成犯罪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得以行政處罰代替刑事處罰。
在行政處罰的過程中,執法人員肯定要根據違法行為的輕重程度適當的作出行政處罰標準的,就像是治安拘留的時間最低是一天,最長是15天,在1~15天範圍內,有從輕處罰的法定情形的,就應當依法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