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是一項針對性很強,有計劃、有準備的重要活動,國際上普遍運用的、有組織的市場交易行為,是貿易中的一種工程、貨物、服務的買賣方式,相對於投標,稱之為招標。招標是指招標人(買方)發出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說明招標的工程、貨物、服務的範圍、標段(標包)劃分、數量、投標人(賣方)的資格要求等,邀請特定或不特定的投標人(賣方)在規定的時間、地點按照一定的程式進行投標的行為。
一)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專案範圍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下列工程建設專案包括專案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裝置、材料等的採購,必須進行招標:
1.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係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專案;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專案;
3.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專案。
二)工程建設專案範圍的解釋
a)關係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公用事業專案的範圍包括:
(1)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市政工程專案;
(2)科技、教育、文化等專案;
(3)體育、旅遊等專案;
(4)衛生、社會福利等專案;
(5)商品住宅,包括經濟適用住房;
(6)其他公用事業專案。
b)使用國有資金投資專案的範圍包括:
(1)使用各級財政預算資金的專案;
(2)使用納入財政管理的各種政府性專項建設基金的專案;
(3)使用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自有資金,並且國有資產投資者實際擁有控制權的專案。
c)國家融資專案的範圍包括:
(1)使用國家發行債券所籌資金的專案;
(2)使用國家對外借款或者擔保所籌資金的專案;
(3)使用國家政策性貸款的專案;
(4)國家授權投資主體融資的專案;
(5)國家特許的融資專案。
d)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資金的專案的範圍包括:
(1)使用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組織貸款資金的專案;
(2)使用外國政府及其機構貸款資金的專案;
(3)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援助資金的專案。
三)必須招標專案的規模標準
《工程建設專案招標範圍和規模標準規定》規定的上述各類工程建設專案,包括專案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裝置、材料等的採購,達到下列標準之一的,必須進行招標:
1.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2.重要裝置、材料等貨物的採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3.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採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4.單項合同估算價低於第1.2.3項規定的標準。但專案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