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侵權是指行政主體不法侵害相對人合法權益而依法必須承擔行政賠償責任的行政行為。【法律依據】《國家賠償法》第二條,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有本法規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情形,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本法規定的賠償義務機關,應當依照本法及時履行賠償義務。
圖文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