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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道違章停車行政複議

行政複議 閱讀(3.2W)
便道違章停車行政複議

交通違章是違反交通管理的行為。交通違章的違反可能給社會、團體、企業、學校以及其他組織帶來不便,對社會的管理帶來很多不確定因素。凡是車輛、行人違反交通管理規章制度和機關、團體、企業、學校及其他組織或個人未經公安機關批准隨意佔用道路擺攤設點、停放車輛、堆物作業、搭棚蓋房,以及進行集市貿易和其他妨礙交通的活動,均屬交通違章。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廣州違章停車行為處罰標準


1、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貼上違法停車告知單、利用電子監控裝置記錄違法行為,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可以將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指定地點停放,對違法駕駛人處200元罰款

2、機動車違反規定臨時停車的,處200元罰款;

3、機動車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的地點停放車輛或臨時停車的,處100元罰款,記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