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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凍品普通貨物的處罰標準是什麼

行政處罰 閱讀(3.23W)

走私凍品普通貨物,要看走私的具體數額,如果未達到五萬元,則只是對行為人進行行政處罰,對行為人處以一定數額的罰款以及吊銷行為人的運營執照等,如果達到五萬元以上,則按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處罰,依據具體情節可以判處行為人三年以下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有關數額的罰金。
【法律依據】
刑法》第153條、第157條規定,個人犯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偷逃應繳稅額在5萬元以上不滿15萬元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偷逃應繳稅額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偷逃應繳稅額在15萬元以上不滿50萬元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偷逃應繳稅額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偷逃應繳稅額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偷逃應繳稅額在50萬元以上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偷逃應繳稅額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單位犯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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