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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時單位怎麼處理

行政處罰 閱讀(1.06W)

1、警示,是一種最輕微的處理方式,因為行為人所犯之事未造成嚴重後果,只是輕微犯錯。這種情形一般以口頭或者書面方式以警告,予以警示行為人的違法行為。
2、處以罰金,規定行為人在一定時間內繳納罰金,是行政機關對行為人所犯事後的一種法律制裁。罰款的程度與行為人違法的情節相關聯,罰款都是上交國庫。
3、違法所得上交,對於違法人觸碰行政法規所得的所有非法收入、財產。行政機關有權強行收繳,並上交國庫,並接受法律的制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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