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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的行政給付有哪些形式

行政處罰 閱讀(1.09W)

一、國家的行政給付有哪些形式

國家的行政給付有哪些形式

行政給付的主要形式:

1.撫卹金。這是最為常見的一種行政給付形式。一般包括對特定犧牲、病故人員的家屬的撫卹金、殘疾撫卹金以及烈軍屬、復員退伍軍人生活補助費、退伍軍人安置費等。

2.特定人員離退休金。這裡指由民政部門管理的軍隊離休、退休幹部的離休金或退休金和有關補貼。

3.社會救濟、福利金。這裡包括農村社會救濟,城鎮社會救濟,精簡退職老弱病殘職工救濟以及對社會福利院、敬老院、兒童福利院等社會福利機構的經費資助。

4.自然災害救濟金及救濟物資。這裡包括生活救濟費和救濟物資、安置搶救轉移費及物資援助等。

5.社會養老保險金等。

二、行政給付的特徵是什麼

(一)行政給付以行政相對人的申請為條件

也就是說,行政相對人要獲得相關的物質幫助,必須事先向有權實施一定給付行為的行政機關提出申請。即使是在自然災難等特殊條件之下的行政給付行為,一般也需要行政相對人在領取救濟物資時辦理一定的手續,這些手續可以視為一種補辦的行政給付申請。

(二)行政給付是一種行政行為

行政給付的主體一般是行政機關,但是也包括法律、法規授權的社會組織。在其他國家和地區,行政給付的方式逐步趨向多樣化。在許多領域內,行政給付並不是由行政機關直接實施,而是由行政機關撥出專門的款項,支援某些社會福利組織或社會公益事業單位來實施。只要這種給付行為有特定的法律依據,它就仍然屬於一種行政行為。

(三)行政給付的內容是賦予行政相對人以一定的物質幫助權益

我國行政法學界通說認為,行政給付的內容是行政機關給與行政相對人一定的物質利益,這種物質利益表現為一定的金錢、物品等實物。實際上,行政給付作為一種行政行為,它的內容主要是賦予行政相對人一定的物質幫助權益。至於行政主體所為的給與行政相對人一定事物的行為,只是對該行政給付行為的執行行為,在性質上屬於行政事實行為。

(四)行政給付的物件是處於某種特殊狀態之下的行政相對人

究竟何種特殊狀態之下的行政相對人可以成為行政給付行為的物件,必須由規範性法律檔案作出明確的規定。因為行政給付的基礎是國家的財稅收入,國家機關的一切財政收支必須依法進行,而不得隨意支配。

最後,行政給付是行政物質上的幫助,只有滿足行政給付的條件才能申請國家的行政給付。行政給付的政策不僅體現了國家惠民的政策同時也代表了國家對社會弱勢群體的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