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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輕微傷怎麼處理

行政處罰 閱讀(8.78K)

輕微傷屬於行政案件,屬於調解範圍,在雙方自願達成經濟賠償及各方面同意協商的條件下,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不予追究行政處罰。如果雙方不予調解或者達不成協議的,可以依據行政處罰法進行罰款或者行政拘留。
鑑定傷情是輕微傷還是輕傷有公安機關專門司法鑑定部門進行鑑定,如果對鑑定不服或者有異議的可以申請複議到上級公安機關司法鑑定部門或者有資質的民間司法鑑定部門進行重新鑑定。

打架輕微傷怎麼處理

法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週歲的人或者60週歲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