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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取保候審的條件是什麼

取保候審律師解答 閱讀(1.43W)

解除取保候審的條件有兩個,分別是取保候審的期限屆滿和有關機關查明被取保候審人不應當被追究刑事責任。

解除取保候審的條件是什麼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取保候審的條件與執行

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